央行:11/1起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

中央銀行113年10月30日公布,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團體、個人由5百萬美元提高至1千萬美元,公司、行號由5千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並自本年11月1日起實施

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國人財富攀升與投資需求增加,並配合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政策,本行調整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其中團體、個人由現行5百萬美元提高至1千萬美元,公司、行號由5千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並自本年11月1日起實施,詳情說明如後。

一、涉及貿易與資產管理業務之資金進出,已完全自由

我國採行管理浮動匯率制度,為因應資本大幅移動所產生之衝擊,雖設有每年累積結匯金額之機制,但隨著本行持續鬆綁措施,包括貨款、服務收支及透過國內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等均不計額度,現行涉及貿易與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資金進出已完全自由。

(一)未涉及新台幣兌換之外幣資金進出,完全自由。

(二)涉及新台幣兌換之資金進出:

1.商品及服務貿易等經常帳相關資金進出,如進出口貿易、觀光、商務旅行及留學等相關收支,皆無金額限制。

2.金融帳包括經濟部核准之直接投資、外資投資國內有價證券,以及透過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投信投顧業等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資金進出亦完全自由。如截至113年9月底,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累積淨匯出金額高達9,626億美元,相較100年底之3,001億美元,大幅成長221%,反映我國常年經常帳順差、國人超額儲蓄,致對外淨債權相應攀升。

二、國人實際使用每年累積結匯額度雖相當低,惟每年累積結匯額度之規定,仍須予以維持

(一)非屬上述項目之涉及新台幣兌換資金進出,目前雖有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團體、個人為5百萬美元,公司、行號5千萬美元),但超過金額者仍可向本行申請結購(售),資金進出相當自由。且如前所述,貿易貨款及透過國內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皆無結匯金額限制,致國人實際使用結匯額度需求有限;統計112年累積結匯金額使用情形,個人部分,平均每人匯入9.6萬美元、匯出13.3萬美元;公司部分,平均每家匯入101.6萬美元、匯出109.8萬美元,占累積結匯額度皆不足5%。

(二)國人使用每年累積結匯額度雖相當低,但因每年累積結匯額度規定,係本行為穩定匯率及維持市場秩序所必須保有之機制,爰仍須予以維持。

三、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並配合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

(一)依主計總處統計,112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毛額(GDP)為32,319美元,相較100年之20,866美元增加約55%;另依本行統計,112年底國人對外證券投資為1.39兆美元,相較100年之0.31兆美元成長348%,顯示國人財富與投資需求攀升。

(二)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國人財富攀升與投資需求增加,並配合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政策,以及鑑於112年底我國外匯存底已達5,706億美元,相較100年底之3,856億美元成長48%,因應外匯市場波動之韌性已大幅提高,爰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團體、個人由現行5百萬美元提高至1千萬美元,公司、行號由5千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

本行持續關注我國經貿金融發展,滾動檢討資金進出之相關規範,共同致力於國內資產管理業務之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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