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普取得桃園市平鎮區新德段土地及其地上建物案,補充鑑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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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皇普-補充公告本公司取得桃園市平鎮區新德段土地及其地上建物鑑價報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平鎮區新德段1115、1117、1126、1127、1131地號土地及其地上建物同段490、491建號。
2.事實發生日:113/10/22~113/10/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桃園市平鎮區新德段1115、1117、1126、1127、1131地號土地:
交易單位數量:土地面積4,517.68平方公尺(約1,366.60坪)
每單位價格:約784,312元/坪
交易總金額:1,071,840,900元
(2)桃園市平鎮區新德段490、491建號建物:
交易單位數量:建物面積8,557.15平方公尺(約2,588.54坪)
每單位價格:約10,878元/坪
交易總金額:28,159,100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及歐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長核准後並於最近一次董事會中提案報告。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土地價值:新台幣1,072,779,668元
建物價值:新台幣 180,182,524元
合  計:新台幣1,252,962,192元
優世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土地價值:新台幣1,079,612,657元
建物價值:新台幣 179,120,912元
合  計:新台幣1,258,733,56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師姓名:許春寶
優世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師姓名:林金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許春寶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12)北市估字第000325號
林金生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3)新北估字第00009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取得營建用地興建房屋出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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