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来西亚和中国签署的《大马鲜果榴梿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开始发挥作用,中国海关总署已正式批准,符合条件的马来西亚鲜食榴梿即日起允许进口中国。
早前,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访问马来西亚期间,与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共同见证了两国签署14份了解备忘录和合作协议。其中涉及马来西亚鲜果榴梿输华的议定书现已进入实际操作层面。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6月24日发布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7项要求的马来西亚鲜食榴梿进口中国。这些要求包括:榴梿的果园和包装厂须经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审核备案,并由中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榴梿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马来西亚或其授权官员的检疫监管下进行。
尽管中国方面已发布相关公告,但马来西亚榴梿业者仍需等待农业部公布具体的出口指南及申请出口准证的细节后,方能采取进一步行动。马来西亚果农公会副会长叶宝卿表示,所有业者已作好全面准备,等待相关单位到果园勘察。
业者需遵守农业规范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规定,马来西亚业者需在榴梿出口前进行管理,并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
主要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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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遵循:检验检疫需依据中国的多个法规,包括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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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境商品名称及产地:具体列明了允许进境的榴梿商品名称和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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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和包装厂审核备案:输华榴梿的果园和包装厂须经马来西亚审核备案,并由中国批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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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企业名单提交:每年出口季前,马来西亚应向中国提供企业名单,经批准注册后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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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性有害生物:列明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业者需特别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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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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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管理:果园应在马来西亚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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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厂管理:包装厂应整洁卫生,地面硬化,且有原料场和成品库。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马来西亚或其授权官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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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植物检疫和卫生要求。包装箱上需标注水果种类、品种、国家、产地、注册果园名称或注册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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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前检验检疫:马来西亚或其授权机构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的榴梿输华。
植物检疫证书及进境检验检疫
经检疫合格的货物由马来西亚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贸易正式开始前,马来西亚应向中国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
当输华榴梿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将实施证书和标识核查、进境检验检疫。如发现不合格情况,来自未经中方认可的果园、包装厂的货物不准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