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馬來西亞太陽能產品課徵41.56%新關稅
根據彭博社報導,美國商務部經過長達一年的調查,於週一(4月21日)公佈最終決定,具體關稅因國家與企業而異,普遍高於去(2024)年底公佈之初步稅率。美國對進口自馬來西亞、泰國、越南及柬埔寨的太陽能產品課徵新一輪補充關稅,其中晶科能源(Jinko Solar)在馬國生產的產品被徵收的反傾銷與反補貼稅合計為41.56%,為最低;而天合光能(Trina Solar)在泰國的產品則面對高達375.19%的關稅。兩家公司目前尚未予以回應。柬埔寨生產商由於選擇不配合美國之調查,其太陽能產品恐面臨超過3,500%之關稅。
美國商務部前項調查係起源於2024年,韓國韓華新能源(Hanwha Q CELLS)總部位於美國亞利桑那州的First Solar公司,及幾家規模較小的生產商向商務部提出,目的是保護這些公司在美國太陽能製造業的數十億美元投資。由於馬、泰、越、柬是美國最主要太陽能電池板供應來源國,請願團體「美國太陽能製造貿易委員會」指責在前述四國設廠的中國大型太陽能板製造商,以低於生產成本的價格,運送電池板,並接受不公平的補貼,導致美國太陽能生產商缺乏競爭力。
根據美國商務部的調查顯示,馬、泰、越、柬的太陽能製造商不公平地受益於政府補貼,並以低於生產成本的價格向美國出口是項產品。它最終認定這4國的傾銷幅度,分別是柬埔寨125.37%、越南271.28%、泰國111.45%及馬國8.59%。